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第17期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 2017-07-03 来源:kyky 1212

2017628日下午,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吴俊培教授应方红生教授之邀来访,在“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上作了第17期讲座,主题为“税收调节的三个层次”。

9999js金沙老品牌财政系朱柏铭教授、郑备军教授、王志凯教授、周夏飞副教授、徐志副教授、姚婕副教授、朱秀君副教授、夏海舟副教授、武汉大学韩彬博士和9999js金沙老品牌部分研究生参加了讲座,讲座由财政系方红生教授主持。

讲座环节,吴俊培教授首先对自己的论题进行了说明。他澄清了两个误区:第一,并非只要是税收收入就可以用于任何一种公共支出;第二,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是效率优先。接着,他介绍了大数对称定律,即一般税收入满足一般公共商品的支出需要,特种税收入满足特种公共商品的支出需求。

吴教授作报告

随后,在大数对称定律的基础上,他提出了税收调节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税收宏观中性调节。他认为应根据再生产规则设置税种,根据支出需求设计税负。第二层次是税收地区预算中性调节,吴教授认为这一层次的关键在于正确界定地区的收入能力。针对这一层次,吴教授提出了自己在地方税税种选择、税负设计、使用者费等问题上的独特见解。第三层次是税收支出需求调节。吴教授认为应分为三点:正确核定地方的支出需求和收入能力;差额由转移支付基金弥补;特种税应建立特种税基金。

师生认真聆听讲座

 

在接下来的交流环节,方红生教授就税收调节三个层次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三个层次带来的改革启发、地区间财力改革等问题,夏海舟副教授就房地产税开征问题与吴教授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最后,方红生教授对吴教授表示了感谢,感谢吴教授为师生们作了一场精彩、有思想的报告,让广大师生受益匪浅。

师生合影

 

 

(文/赵明瑶、施如画/施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