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第32期顺利举办

2019年1月4号下午,原浙江省国税局局长、浙江税务学会会长周广仁博士应郑备军教授之邀来访,在“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上作了第32期讲座,主题为“中国电子商务增值税管理问题研究”。
9999js金沙老品牌方红生副院长、财政系周夏飞副教授、徐志副教授、康笛老师及9999js金沙老品牌部分研究生参加了讲座。讲座由郑备军教授主持。
周会长作报告
在讲座环节,周会长首先指出,我们正处于电子商务的大时代,及时开展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问题研究日益重要。电子商务增值税管理的必要性体现为:一是落实税收法定的需要,我国于2018年8月31日正式颁布《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三是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四是深化税制改革的需要。
接着,周会长介绍了电子商务增值税管理的现状和难点,主要表现为:一是电子商务依法纳税意识淡薄,税务部门长期处于“征税失民心、不征税失职”的两难境地;二是电子商务经营信息缺失;三是税收优惠政策不明晰;四是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他认为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不明确、一些经营行为难以准确定性以及纳税地点不明确等。
面对电子商务增值税管理存在的难点,周会长介绍了国外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及对我国的管理借鉴。国外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税收监管基本都经历了由松到严的过程。周会长简要介绍了美国、欧盟、日本、韩国、新加坡的电子商务及税收征管,从中凝练出对我国税收管理的借鉴与启示为:一是要成立专门的税收监管机构;二是要构建完备的金融支付监管体系;三是要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四是要简化增值税税制;五是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随后,周会长对电子商务增值税管理模式展开了分析。一是税务登记管辖地的分析:由经营者所在地负责登记管辖这一基本方式有利于降低成本、方便协作,但存在管理资源不足及纳税人情况复杂的问题;由平台经营者所在地负责登记管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适用于个人网店管理,但与行政区域不相对应且各地区工作量不均衡。二是信息传递方法的分析:由平台经营者定期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传递效率高且保密性强,但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且处理违规困难;由平台经营者向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使信息持有者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紧密且违法处理更顺畅,但信息传递路径迂回且信息安全风险较高;由信息持有者将信息留存备查这一模式大大减轻工作量,但税务机关无法进行涉税信息比对。三是申报缴纳方式的分析:经营者申报缴纳的模式使得征纳双方权责清晰,便于协作管理,但对流动性较强的经营者管理困难;平台经营者依法扣缴的模式征管效率较高,适用于流动性较强经营者管理,但增加了平台经营者扣缴税款义务,已经登记的企业经营者无法扣缴税款。四是扣缴税款分配的分析:全部作为中央级收入较为简便,但后续需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且不易获得地方政府支持;平台所在地与中央正常分成简单方便,便于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但经营者和购物者所在地财力难以保障;购物者所在地与中央正常分成能促进购物者所在地财力建设,但按购物者网购收货地址进行分类比较麻烦且地方金库设置需要改变现行规定。
师生认真聆听
最后,周会长对电子商务增值税管理提出了建议:一是要正确认识依法纳税义务,要加强法律学习、加强税收宣传、落实法律规定;二是要制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如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三是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四是要坚持属地管理模式;五是要优化税款缴纳方式,如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六是要全面推广电子发票。
在接下来的交流环节,徐志副教授就扣缴税款分配方式、减税与税收计划的关系问题;方红生副院长就2015年预算法执行后税收任务约束力下降及跨期预算平衡舒缓地方税收压力、税收应收尽收等问题与周广仁会长进行了深度的交流。
讲座最后,郑备军教授对周广仁会长的到来及所做的精彩的课题分享表示了衷心感谢。
师生合影
(文/张志轩,图/汤深红)